Sunday, May 8, 2016

“Ëverything should be made as simple as possible, but not simpler.”

愛因斯坦極有可能係個超卓嘅設計大師。

1)設計
2)要簡單
3)非過於簡化


大多數人,在第一階段。A計劃唔掂,加B計劃,再加C計劃,D計劃。
結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永無寧日。
呢度唔得,嗰度加多劃,呢度黑啲。

有者以為自己創意非凡,只要加上自己超絕點子,揮灑自如,任性揮發自己嘅表達,就係設計。大笑人地僱用設計,其實呢啲嘢,只要有啲才華,自己嚟都得。當正人地專業係敲人竹槓。


最後出嚟嘅嘢,大慨有模有樣,就洋洋得意。殊不知無靈魂,無心思,無考慮,無做足功課。知嘅人,明知而不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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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板斧之後,知道一個系統,越多部分,越多功能,就多一個問題。此時,要求不斷簡化。
由繁至簡,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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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過於簡化,就真正考驗,所有嘅深思熟慮,邊啲一定要,邊啲唔要,邊啲唔要好過要,邊啲睇落唔要,但要咗有奇效。

有歸根究底,真正明白自己要嘅係咩。至做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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